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2014年秋季 化学试剂、药品及玻璃仪器采购通知

时间:2015-12-09 作者:余锐点击数:

因学院教学和科研的需要,我院现需集中采购一批化学试剂、玻璃仪器,现将有关采购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采购品种及数量

采购的品种包括化学试剂、玻璃仪器等,具体采购数量及规格要求见附件1、2、3。

二、采购方式及要求

1. 本着公开,公正,公平的原则,择优(优质、优价)选择。

2. 物品供货要求:

(1) 试剂药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上海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公司的产品;

(2) 玻璃仪器料质必须是95料,其中磨口仪器应是标准口(见附件)。备注栏注明教师姓名的,是学院代教师统一采购的科研用物品,统一报价,统一计入总价。但供货时需按姓名单独包装、单独验收,按教师姓名分别开发票,由教师各自分别付款。

玻璃仪器需送样品包括:

25 ml 容量瓶一只;

100 ml 烧杯一只;

19# 50 ml 茄形烧瓶一只;

19# 100ml 圆底烧瓶一只;

19# 30cm 球形冷凝管一只;

19# 蒸馏头一只

(3) 所有物品的均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。

(4) 供货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前。

三、供货商要求及其报名条件

1. 供货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关生产运输的合法证件;供货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。

2. 报名时需带的证件有:

(1) 企业介绍信原件;

(2)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;

(3) 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及复印件或授权书。

四、时间及注意事项

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前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),在此时间以后报名均视为无效。报名时交密封报价表一份,并需在2014年7月1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应的药品及玻璃仪器报价电子表格一份。报价表和电子表格中的玻仪和药品名称、次序、规格、计量单位和数量应与我院所列表格中相关内容一致(无货物品在报价处标以 ‘/’)。若规格或计量单位与我院所提供的采购计划不一致,该物品栏目用“加粗斜体字”表示,改用新的规格或计量单位,并换算成最接近我院采购计划中需要的数量供货和计算价格。凡不进行换算的取消中标资格。

报名地点: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生化楼后二楼编辑部

联 系 人:杨书蓉老师

联系电话:0553-3869631

E - mail:yangsr@mail.ahnu.edu.cn

附件:

2014秋玻璃仪器.xlsx

2014秋教学药品计划.xlsx

2014秋科研药品计划.xlsx

公众号
电话:0553-3937135 邮编:241002 地址:花津校区-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
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实验中心·版权所有
Copyright©2023.All Rights Reserved.